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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浙江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及流程

    王世忠 2020-08-21 17:19:29

    按相关部署,为切实减少因疫情延期考试对考生毕业的影响,8月自学考试后专次安排毕业审核和电子注册。该批次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毕业证书。现将我省该批次毕业申请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9月浙江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及流程

    2020浙江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网上毕业申请登记的时间为9月2日8:30-9月7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提交审核时间为9月2日8:30-9月4日16:3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考生按公布的时间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和提交材料,逾期无法办理。

    二、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本人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如发现个人信息或课程、成绩有误,按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修改。

    三、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在规定时间内按办理流程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完成后,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各市公告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0年9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毕业申请具体办理时间、流程、步骤、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等已在其中列明)并按时、按要求进行毕业申请办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有什么用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自考的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自学考试学历国家承认,网上可查,全国通用。用于考公务员,提干,升职,加薪,评职称都可以。

    自学考试本科不影响学员的正常工作,自学考试学员只需来考试就行,考前集中强化,轻松通过考试。凭大专毕业证申请本科毕业证。通过学位课程的话,也可同时申请学位证。

    2020年9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毕业申请流程

    2020年9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2020年9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请按如下各事项进行毕业申请办理。

    一、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登记的时间为9月2日8:30-9月7日16:30,逾期无法登记。有下列情形的考生须先网上申请补录成绩:1.有课程合格证书(不含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查询无成绩;2.转入课程审批已同意(须有纸质审批表)、查询无成绩;3.免考课程审批已同意(须有纸质审批表,不含《杭州市区自考免考初审回执单》)、查询无成绩。补录成绩提交时间为9月2日8:30-9月4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逾期无法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查询、核对

    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考生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或合格课程门数不对(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及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不在此列),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与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等)的扫描或拍照图片(图片须保证足够像素并清晰)一起打包(加密压缩包,以当前使用的准考证号命名)于9月1日前上传,一位考生只能上传一个加密压缩包。各证明材料须真实。上传加密压缩包的流程:加QQ群(群号:433069570)—上传图片加密压缩包—点对点告知群管理员加密压缩包密码。逾期不能办理。

    1.登录系统

    考生登陆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在“社会考生登录”界面使用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由于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无法登录:首次登录系统的考生,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考生,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2.查看有关政策及专业计划

    (1)有关政策

    ①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首页-政策解读-更多

    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zjzs.net):首页-自学考试

    (2)专业计划

    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首页-公告-浙江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查询中心

    3.核对个人信息

    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我的信息-准考证信息

    4.查询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我的成绩-成绩查询,打印合格成绩

    确定个人信息完整、正确后,查询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二)网上毕业申请登记

    1.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

    2.毕业申请

    (1)我的申请-毕业申请-新增学历教育证书毕业申请

    (2)准考证、专业、主考院校选择

    ①准考证选择

    只有一个准考证的考生,系统直接显示,无需选择。有二个或以上准考证的考生需选择使用哪个准考证进行毕业申请登记,所选准考证下须有合格课程。系统根据准考证号默认确定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材料的教育考试机构,有二个或以上准考证的考生按实际常驻地等情况选定用于毕业申请登记的准考证,避免跨地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对应关系参看《浙江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登记所选准考证与提交材料县区对照表》(附件2)。

                             

    ②专业选择

    系统默认显示考生注册(首次报考)时所报专业,考生根据自己实际课程考试情况和专业计划进行专业选择。

    ③主考院校选择

    A.社会考生按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主考院校进行选择。多主考院校专业,专业明确规定有地区划分的,考生只能按地区划分进行主考院校选择(见下表);其他未明确规定地区划分的,考生按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考核院校进行主考院校选择。4081702汽车运用技术(专科)主考院校只能选择浙江师范大学。

    专业

    考生报考地

    主考院校

    3020215电子商务

    杭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

    浙江工商大学

    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

    宁波大学

    3030112法律

    杭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

    浙江工商大学

    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

    宁波大学

    4080304模具设计与制造

    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1020216电子商务

    杭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

    浙江工商大学

    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

    宁波大学

    B.申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我省部分自学考试专业主考院校及停考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的通知》(浙教试院〔2020〕38号)中涉及专业毕业的考生,可按此《通知》精神选择主考院校。专业及主考院校对照表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主考院校

    备注

    1050305

    新闻学

    浙江大学

     

    1050305新

    新闻学

    浙江工业大学

     

    1080806

    建筑工程

    浙江大学

     

    1080806新

    建筑工程

    浙江工业大学

     

    1030106

    法律

    浙江大学

     

    1030106新

    法律

    宁波大学

     

    1040110

    心理健康教育

    浙江大学

     

    1040110新

    心理健康教育

    宁波大学

     

    1020106

    金融

    浙江大学

     

    1020106新

    金融

    浙江工商大学

    按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

    1020106新

    金融

    浙江财经大学

    按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

    1020110

    国际贸易

    浙江大学

     

    1020110新

    国际贸易

    浙江财经大学

     

    1020115

    经济学

    浙江大学

     

    1020115新

    经济学

    浙江财经大学

     

    1050105

    汉语言文学

    浙江大学

     

    1050105新

    汉语言文学

    浙江外国语学院

     

    1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浙江大学

     

    1050201新

    英语语言文学

    浙江外国语学院

     

    3100071

    护理学

    浙江大学

     

    3100071新

    护理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C.普通高校全日制助学班和开展中高职衔接的普通高校的本校学生和对接学校学生,按实践课程及论文考核院校进行主考院校选择,选择其他主考院校会导致毕业申请审核通不过。

    (3)课程、成绩

    考生选定准考证、专业、主考院校后,系统自动显示考生申请毕业专业的计划及考生已取得的对应课程、成绩(包括免考)。考生须清楚计划下列的“说明”和“专业要求说明”,特别是其中关于选修课程的说明。考生勾选用于选修课程的课程。

        ①选择成绩

    考生如果某课程有1个以上合格成绩,可以自行选择毕业申请时使用哪一成绩。

    ②顶替设置

    考生使用证书或证书课程或若干课程学分来顶替申请毕业专业中的相应课程,使用顶替设置。考生须保证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毕业申请审核通不过。

    “00015英语(二)”课程如既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笔试成绩)顶替,又有申请免考或课程学分顶替的,考生如要参与学位初审排定,则须选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笔试成绩)顶替成绩。

    A.本科专业 “00015英语(二)” 课程与专科专业 “00012英语(一)” 课程按申请毕业专业计划要求可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笔试成绩)或者若干课程成绩学分顶替。

    A-1  使用证书或笔试成绩顶替。顶替设置时,使用等级证书的,证书编号填写等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成绩填写“合格”;使用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的,证书编号填写笔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准考证号”,成绩填写实际成绩。

    A-2  使用若干课程学分顶替。选择若干课程学分顶替,被选择的课程无法再被选为选修课程,反之,亦是。

    B. “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 课程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顶替。顶替设置时,“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都须进行顶替设置,证书编号填写等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成绩填写“合格”。

    C.10203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1011203金融管理(本科)、1011204商务管理(本科)、3020313销售管理(专科)、1020314销售管理(本科)、1020229物流管理(本科)、3020228物流管理(专科)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顶替自考课程。顶替设置时,准考证号填写证书的证书号或证书课程合格证的准考证号,成绩填写合格(证书)或者实际成绩(证书课程合格证)。按下列对应关系进行顶替设置,否则会导致毕业申请审核通不过。

    10203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11999

    组织设计与招聘培训(二)

    中小企业经理人二级证书-人力资源管理

    中小企业经理人二级证书-财务管理

    中小企业经理人二级证书-市场营销管理

    中小企业经理人二级证书-行政管理

    中小企业经理人二级证书-战略管理

    12000

    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二)

    12001

    企业家精神与领导艺术(二)

    12005

    销售管理(二)

    12006

    网络营销与渠道管理(二)

    12007

    品牌管理(二)

     

    1011203金融管理(本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11741

    市场与市场营销

    “剑桥高级金融管理(管理段)证书”课程

    11742

    商务沟通方法与实践

    11743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11744

    会计原理与实务

    11745

    战略管理与伦理

    11750

    国际商务金融

    11751

    企业成本管理会计

    11752

    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

    11753

    金融管理综合应用

     

    1011204商务管理(本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11741

    市场与市场营销

    “剑桥高级商务管理(管理段)证书”课程

    11742

    商务沟通方法与实践

    11743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11744

    会计原理与实务

    11745

    战略管理与伦理

    11746

    国际商务与国际营销

    11747

    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11748

    商务运营管理

    11749

    商务管理综合应用

     

    3020313销售管理(专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10492/10493

    销售管理学(含实)

    “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考试课程

    10494

    促销管理

    10495

    销售客户沟通

    10496/10497

    零售管理(含实)

    10498/10499

    网络销售(含实)

     

    1020314销售管理(本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10500

    市场调研与销售预测

    “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销售经理”考试课程

    10501

    销售渠道管理

    10516/10517

    销售客户管理(含实)

    10503/10504

    组织间销售(含实)

    “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销售总监”考试课程

    10505

    销售风险管理(含实)

    10507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1020229物流管理(本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07039/07040

    物流技术(含实)

    05375物流案例与实践(二)

    06062

    交通运输总论

    05378运输管理(二)

    00054

    管理学原理

    05373 物流企业管理

    07043

    供应链管理

    05380供应链管理

    1门选修课5学分

    05377采购与供应管理

     

    3020228物流管理(专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证书或证书课程

    07031

    物流管理概论

    05363物流基础课

    07037/07038

    信息技术与物流管理(含实)

    05365物流信息技术

    0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05367物流案例与实践(一)

    07008/10286

    采购与仓储管理(含实)

    05368库存管理(一)

    07008/10286

    采购与仓储管理(含实)

    05369采购与供应管理(一)

    07008/10286

    采购与仓储管理(含实)

    05371仓储管理(一)

    10287

    运输与配送

    05370运输管理(一)

    ③考生个人信息正确,但有下述情形,在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无法查到相关课程成绩的:1.有课程合格证书(不包括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2.转入课程审批已同意(须有纸质审批表);3.免考课程审批已同意(须有纸质审批表,不含《杭州市区自考免考初审回执单》),须在9月2日8:30-9月4日16:30申请补录成绩,逾期无法办理。

    持有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杭州市区自考免考初审回执单》的考生不得申请成绩补录。

    同一种原因申请补录成绩的,上传的扫描件须是该种原因申请补录成绩所有证明材料(课程合格证书或已审批同意的免考审批表或已审批同意转入的转入审批表),扫描件如是一张以上的,须做成压缩包上传。

    有二种及以上申请原因的,每种原因按步骤操作提交一次,不能在同一界面上更换申请原因、上传附件和添加补录成绩。

    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考生即使有课程合格证书,也不得进行补录成绩申请。

    A.我的申请-成绩补录申请-新增申请。

    B.选择申请原因。

    C.上传课程合格证书或已审批同意的免考审批表或已审批同意转入的转考审批表的扫描件。

    D.添加补录课程,填写并保存,免考课程补录的,成绩填写“免考”。提交审核。

    (4)确定课程、成绩无误后,选填健康状况等项目,提交。如有补录成绩申请的,等审核通过,确定课程、成绩无误后,选填健康状况等项目,提交。

    如果未能成功提交,系统会出现相应提示。考生按提示进行修改或补充。

    (5)申请毕业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符合《自考毕业申请中有关课程使用问题的相关规定》中有关文件要求但无法进行毕业申请登记的考生,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专业课程情况表》(附件3),并加入QQ群(群号433069570)上传给相关老师。如有成绩补录申请的,先进行补录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再按填表、加群、上传步骤进行。相关老师处理完成后,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毕业申请登记信息。

    (三)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网上毕业申请登记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2)自考课程成绩打印件(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3)课程合格证书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4)免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5)转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使用哪种提交哪种)

    (7)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8)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2.申请专科起点本科毕业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01年及之前毕业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国外或港澳台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4)与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配套的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上须有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街道或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并盖章)

    (5)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曾用名或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成绩册上姓名、身份证号与申请毕业时的姓名、身份证号不同的考生)

    (6)自考课程成绩打印件(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7)课程合格证书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8)免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9)转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10)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使用哪种提交哪种)

    (1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12)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3.申请高中起点本科毕业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2)自考课程成绩打印件(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3)课程合格证书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4)免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5)转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使用哪种提交哪种)

    (7)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8)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四)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1.考生要认真核对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表上“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200字左右。

    5.表上“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50字左右。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切勿将本人自学考试信息网的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在规定时间自行登陆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2.按流程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在申请补录课程等环节务必按要求进行填报,无须申报的课程切勿填报。2020年8月申请免考的课程,在毕业申请登记时显示为“审核中”,考生照常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3.《毕业生登记表》务必按要求填写,须认真核对信息并确认签字。签字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4.备齐所需各类材料,在各地公告时间内提交。参加外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的各类证书,须注明“考试时间、考试省份”。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原身份证号

     

    原身份证号

    对应准考证号

     

    现身份证号

     

    现身份证号

    对应准考证号

     

    缺失准考证号

     

    多出准考证号

     

     

     

     

     

     

     

     

     

    (按课程合格证书填写)

    缺少的合格课程成绩

    准考证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成绩

     

     

     

     

     

     

     

     

     

     

     

     

     

     

     

     

     

     

     

     

     

     

     

     

     

     

     

     

     

     

     

     

    备注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登记所选准考证与提交材料县区对照表

    毕业申请

    登记所选

    准考证号

    前4位

    提交

    材料

    县区

     

    毕业申请

    登记所选

    准考证号

    前4位

    提交

    材料

    县区

     

    毕业申请

    登记所选

    准考证号

    前4位

    提交

    材料

    县区

    0101

    杭州市区

    0421

    嘉善县

    0824

    开化县

    0122

    桐庐县

    0424

    海盐县

    0825

    龙游县

    0127

    淳安县

    0481

    海宁市

    0881

    江山市

    0182

    建德市

    0482

    平湖市

    0901

    定海区

    0183

    富阳区

    0483

    桐乡市

    0902

    定海区

    0181

    萧山区

    0425

    海盐县

    0903

    普陀区

    0184

    余杭区

    0485

    海宁市

    0921

    岱山县

    0185

    临安区

    0486

    平湖市

    0922

    嵊泗县

    0194

    杭州市区

    0487

    桐乡市

    1001

    台州市区

    0195

    杭州市区

    0422

    嘉善县

    1002

    椒江区

    0201

    宁波市区

    0501

    湖州市区

    1003

    黄岩区

    0206

    北仑区

    0521

    德清县

    1004

    路桥区

    0211

    镇海区

    0522

    长兴县

    1021

    玉环市

    0225

    象山县

    0523

    安吉县

    1022

    三门县

    0226

    宁海县

    0601

    绍兴市区

    1023

    天台县

    0227

    鄞州区

    0621

    柯桥区

    1024

    仙居县

    0281

    余姚市

    0691

    柯桥区

    1081

    温岭市

    0282

    慈溪市

    0624

    新昌县

    1082

    临海市

    0283

    奉化区

    0681

    诸暨市

    2501

    丽水市区

    0291

    镇海区

    0682

    上虞市

    2502

    龙泉市

    0301

    温州市区

    0683

    嵊州市

    2509

    莲都区

    0303

    温州市区

    0701

    金华市区

    2522

    青田县

    0304

    温州市区

    0723

    武义县

    2523

    云和县

    0322

    温州市区

    0726

    浦江县

    2525

    庆元县

    0324

    永嘉县

    0727

    磐安县

    2526

    缙云县

    0326

    平阳县

    0781

    兰溪市

    2527

    遂昌县

    0327

    苍南县

    0782

    义乌市

    2528

    松阳县

    0328

    文成县

    1101

    义乌市

    2529

    景宁县

    0329

    泰顺县

    0784

    永康市

     

     

    0381

    瑞安市

    0783

    东阳市

     

     

    0382

    乐清市

    0801

    衢州市本级

     

     

    0401

    嘉兴市区

    0821

    衢江区

     

     

    0411

    秀洲区

    0822

    常山县

     

     

     


    附件3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专业课程情况表

    申请毕业专业

    所选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毕业专业信息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申请毕业专业课程信息

    课程类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成绩

    公共基础课

     

     

     

     

     

     

     

     

     

    核心课程

     

     

     

     

     

     

     

     

     

     

     

     

     

     

     

     

     

     

     

     

     

     

     

     

     

     

     

     

     

     

    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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