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服务,简化办事流程,保护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对办理普通高考、高中学业、自学考试等成绩证明的事宜规定如下:
一、办理普通高考、高中学业、自学考试成绩等证明,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
二、办结时间:五个工作日内
三、上述证明中: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成绩证明每份10元,其余证明不收费。
四、如用户存在未缴费的“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成绩证明申请”,请在“1.已申请记录”中填写相应的申请编号,点击“查询”按钮跳转至相应页面完成缴费操作。
五、用户如须新增申请,请逐项填报“2.新增申请”中内容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操作。
六、相关咨询电话022-23769300。
七、为保障您的用户体验,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谷歌、360极速浏览器访问。
申请成绩证明要求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考试期间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1、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来访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3、工作人员在数据库里查询、核对考生信息,若信息无误后打印《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4、工作人员在打印好的成绩证明上加盖“省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5、工作人员将开具好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交给考生。